5月26日,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介绍《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》有关情况。

  会上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张立新介绍,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方式灵活、收入弹性大的特点,将推行“一放开、三灵活”工作举措。

  “一放开”指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。“三灵活”包括:参保地灵活,可在就业地或户籍地之间自由选择;缴费基数灵活,可在规定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;缴费时间灵活,可按月、按季、按半年或按年缴费。

  张立新表示,人社部目前正会同相关单位进一步深入研究,着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灵活性,持续提高灵活就业人员、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参保率,让更多劳动者享受到养老保障。

剪辑 高燕萍
校对 梁洁萍